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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報訊 (記者/胡良光)昨日記者獲悉,荔灣區政府辦就《荔灣核心發展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3-2020年)(草案)》(下稱《土地草案》)征求意見,該草案將土地分為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城鎮村建設用地區和風景旅游用地區4個土地用途區,提出要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
  據悉,國土資源部和廣東省政府批覆同意的《廣州市城鄉統籌土地管理制度創新試點方案》,賦予廣州在不突破市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和耕地保有量基礎上,可自行設置並編製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由市政府批准,作為用地報批的依據。
  《土地草案》規劃期限為2013-2020年,近期規劃目標年為2015年,遠期規劃目標年為2020年。規劃範圍與荔灣行政轄區範圍一致,總面積為62.89平方公里。
  結合荔灣核心發展功能片區土地利用現狀基礎及城鄉用地規劃佈局,《土地草案》將土地分為基本農田保護區、一般農地區、城鎮村建設用地區和風景旅游用地區4個土地用途區。
  在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上,將合理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優化配置城鎮工礦用地,加強城鄉用地空間管制,優化城鄉建設用地佈局,形成城鄉一體化用地格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同時,通過積極盤活城鎮存量建設用地、合理控制人均城鎮工礦用地、穩步提高建設用地效益、強化建設用地供後監管等方式,集約利用土地。
  土地利用中註重生態建設,將建立基本生態控制線;打造全方位、多元化的生態廊道;推進城市生態用地差別化管理。同時將推進土地生態環境整治重點工程,包括“藍天碧水”工程、“青草綠園”工程、城市綠色廊道建設工程等。
  在農用地保護利用方面,《土地草案》提出,要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完善農業基礎設施,以點帶面,提高區域耕地質量。
  公告期限為30日(2013年11月8日-12月7日),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電子郵箱:guihuayongdi@163.com
  二、郵寄:廣州市荔灣區寶源路95號規劃用地科,郵編:510150。  (原標題:嚴控非農建設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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